抚顺
沈抚新区不动产办理指南:5、购买
商品房的转移登记申请材料指南
办理依据:
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
《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》
办理条件:
1、权属来源合法;
2、界址清楚;
3、四邻无争议;
4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、齐全。
申报材料:
1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(原件,由登记机关现场打印)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(法人单位:营业执照、机构代码证,法人身份证明、代理人身份证明,授权委托书;个人:身份证、军官证、护照等);
3、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;
4、房屋分层分户图(原件);
5、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,购房发票;
6、单户预售许可证;
7、询问笔录(原件,由登记机关现场打印);
8、完税凭证(原件);
9、其他必要材料。
收费标准:
住房登记费80元/件;非住宅房登记费550元/件;
办理地址:
抚顺沈抚
新城沈抚大道
亿丰中心4号楼3楼。
联系人:望花王姐, 联系电话13214131911地址: <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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