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顺
沈抚新区不动产办理指南:国有
建设用地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指南
办理依据:
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
《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》
办理条件:
1、权属来源合法;
2、界址清楚;
3、四邻无争议;
4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、齐全。
办理依据:
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
《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》
办理条件:
1、权属来源合法;
2、界址清楚;
3、四邻无争议;
4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、齐全。
办理依据:
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
《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》
办理条件:
1、权属来源合法;
2、界址清楚;
3、四邻无争议;
4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、齐全。
申报材料:
1、权属来源合法;
2、不动产权属证书(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);
3、发改委立项或备案;
4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总平规划定点图;
5、施工许可证;
6、竣工验收材料(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验收);
7、消防备案;
8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验原件收复印件);
9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10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受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11、权籍调查表、宗地图、房屋测绘报告;
12、地名核准书;
13、其他必要材料。
办理流程:
叫号-权籍调查(5-7号窗口)-叫号-受理(8-16号窗口)领取领证凭证-缴费(61-62号窗口)-取证(4号窗口)
注: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上和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需要提供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证明。
承诺时限:
材料齐全,10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:
住房登记费:80元/件;非住宅房登记费550元/件
办理时间:
周一至周五:8.40-11.00 13.00-16.00
办理地址:
抚顺沈抚
新城沈抚大道
亿丰中心4号楼3楼。
联系人:望花王姐, 联系电话13214131911地址: <<
抚顺沈抚新区不动产办理指南: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指南第31062号房产信息